在這一章我會講解給元素注冊事件的最好的一種辦法,那就是:確保一個特定的事件在特定的HTML元素上發(fā)生并且能運行特定的腳本。
在最古老的JavaScript瀏覽器里注冊事件只能通過內聯(lián)模式。自從DHTML從根本上改變了你操作頁面的方法,事件的注冊就必須有擴展性而且要
有很強的適應性。所以就必須有相應的事件模型。Netscape在第三代瀏覽器中就開始了,IE在第四代瀏覽器開始。
因為Netscape 3就開始支持這種新的事件注冊模型,在瀏覽器戰(zhàn)爭前就是事實上的標準。所以微軟不得不也是最后一次為了網上那些數不清的
使用了Netscape事件處理模型的頁面在兼容性上做出了讓步。
所以這兩個瀏覽器,事實上也是所有的瀏覽器都支持下面的代碼:
1 element.onclick = doSomething;
這是注冊一個事件的最好的辦法。無論什么時候用戶點擊了這個HTML元素,那么doSomething()都會執(zhí)行。這是唯一一個能夠跨瀏覽的注冊事件
的最好的辦法,深刻的理解這個模型和他的限制也是非常重要的。
因為沒有官方的標準,所以我暫且稱為傳統(tǒng)事件注冊模型(traditional event registration model)。同時,w3c也標準化了事件注冊,微軟也
推出了高級模式,但是傳統(tǒng)模式依然能很好的運行。
高級事件注冊程序
從Netscape 3/IE 4開始,JavaScript能夠識別元素上的一系列事件的屬性。大多數HTML元素都有onclick,onmouseover,onkeypress等等屬性。
那些元素有哪些屬性--哪些元素支持哪些事件--都依賴于瀏覽器。
這些屬性對于他們本身也不是什么新穎的東西。在最古老的JavaScript瀏覽器里面就已經存在了。
1 <a href="somewhere.html" onclick="doSomething()">
這里的A標簽就有一個onclick參數,在JavaScript里面就成為了A元素的屬性。那些古老的瀏覽器的事件處理程序只能通過在頁面源代碼里面設
置元素的參數這個辦法來注冊。如果你想讓這個腳本在所有的A標簽執(zhí)行,那么你就需要再所有的鏈接上面加上onclick事件。
有了傳統(tǒng)事件注冊模型的到來,這些onclick,onmouseover或者HTML元素的其他事件處理就都可以通過JavaScript來注冊了,F在你可以添加
、修改或者刪除一些事件處理程序而不用動HTML的一絲一毫。當你通過DOM來訪問HTML元素的時候你就可以像下面這樣寫代碼了:
1 element.onclick = doSomething;
現在我們的示例函數doSomething()就注冊在了element元素的onclick屬性上,而且當用戶點擊了這個元素函數就會執(zhí)行。注意事件的名字必須
都是小寫。
刪除這個事件處理程序,只要簡單的讓點擊事件為空就行了:
1 element.onclick = null;
事件處理程序跟普通的JavaScript函數一樣。即使事件沒有發(fā)生的時候他也能執(zhí)行。如果你則這樣寫:
1 element.onclick()
那么doSomething一樣會執(zhí)行。雖然如果是一個不知道做什么或者產生錯誤的函數,這也沒有真實的事件發(fā)生。所以這是一種很少用來執(zhí)行事件
處理程序的方法。
微軟的IE5.5和更高版本的IE還有一個fireEvent()方法來完成同樣的事情。使用如下:
1 element.fireEvent('onclick')
沒有括號
需要注意的是注冊一個事件處理程序的時候你不能使用括號。onclick方法會被設置成為另外一個函數。如果你這樣寫
1 element.onclick = doSomething();
那么這個函數就會執(zhí)行并且它的結果會被注冊到onclick上。這可不是我們所期望的,我們只是希望在事件發(fā)生的時候函數能夠執(zhí)行。另外函數
寫出來是為了在事件發(fā)生的時候執(zhí)行,如果沒有關聯(lián)的執(zhí)行會造成嚴重的混亂和錯誤。
所以我們在事件處理程序中復制整個doSomething()方法。我們只是想在事件執(zhí)行的時候執(zhí)行這個函數。
this
在JavaScript里this關鍵字通常指函數的所有者。如果this指向事件發(fā)生的HTML元素,那么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你可以很簡單的做很多事情
。
不幸的是,雖然this非常的強大,但是如果你不是明確的知道他怎么運作的話使用起來還是比較難的。關于這個我在另一個地方有詳細的討論
,在這我在傳統(tǒng)模式下做一些概述。
在傳統(tǒng)模式里this工作如下;注意這個跟內聯(lián)模式稍微有些不同。現在this關鍵字在函數里,而不是在HTML的參數上。這個區(qū)別后面會另外講
的。
1 element.onclick = doSomething;
2 another_element.onclick = doSomething;
3
4 function doSomething() {
5 this.style.backgroundColor = '#cc0000';
6 }
如果你注冊了doSomething()作為任何一個HTML元素的click事件,那么當用戶點擊那個元素的時候元素就得到一個背景。
匿名函數(Anonymous functions)
假設你想所有div在鼠標經過的時候改變背景色,然后在鼠標離開的時候返回背景色。正確的使用this,你可以這樣寫:
01 var x =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DIV');
02 for (var i=0;i<x.length;i++) {
03 x[i].onmouseover = over;
04 x[i].onmouseout = out;
05 }
06
07 function over() {
08 this.style.backgroundColor='#cc0000'
09 }
10
11 function out() {
12 this.style.backgroundColor='#ffffff'
13 }
這些代碼可以運行,沒問題。但是既然over()和out()都比較簡單,那么就可以用一種更優(yōu)雅的匿名函數的方法來寫:
1 ...
2 for (var i=0;i<x.length;i++) {
3 x[i].onmouseover = function () {this.style.backgroundColor='#cc0000'}
4 x[i].onmouseout = function () {this.style.backgroundColor='#ffffff'}
5 }
反正onmouseover和onmouseout都是得到一個函數。與其拷貝over()和out(),不如直接定義一個事件處理程序在這個事件注冊的腳本上。既然
這些函數沒有名字,那么他們就是匿名函數。
這兩種注冊事件處理程序的方法基本上一樣,唯一的區(qū)別就是第二種的代碼量少一些。我非常喜歡匿名函數并且我會在注冊一個簡單的事件處
理程序的時候使用它。
問題
有一個小小的問題就是傳統(tǒng)模式下onclick屬性只能包含一個函數。當你想對一個事件注冊多個事件處理程序的時候就有問題了。
比如,你已經寫了一個可以拖動的模塊。這個模塊注冊在onclick事件處理程序上所以當你點擊它的時候就能開始拖動。你還寫了一個模塊可以
跟蹤用戶的點擊然后在onunload的時候發(fā)送信息給服務器,這樣就能知道你的頁面如何被使用的。這個模塊也需要在元素上注冊一個onclick事
件。
所以事情可能會是這樣:
1 element.onclick = startDragDrop;
2 element.onclick = spyOnUser;
這是就會發(fā)生錯誤。第二個注冊程序會覆蓋第一個,那么當用戶點擊元素的時候就只有spyOnUser()執(zhí)行。
解決辦法就是注冊一個包含兩個方法的方法:
1 element.onclick = function () {startDragDrop(); spyOnUser()}
靈活的注冊
但是假設你沒有在你網站的每個頁面都使用兩個模塊。如果你還這樣寫:
1 element.onclick = function () {startDragDrop(); spyOnUser()}
你會得到一個錯誤信息因為其中有個函數是未定義的。所以在注冊事件的時候要特別的小心。當我們在startDragDrop()可能已經注冊的時候還
想注冊spyOnUser(),那么我們可以這樣寫:
1 var old = (element.onclick) ? element.onclick : function () {};
2 element.onclick = function () {old(); spyOnUser()};
首先你定義一個變量old。如果元素已經有了一個onclick的事件處理程序,那么就把它存入old,如果沒有,就設置old為一個空的function。
現在你要給一個div注冊一個新的事件處理程序。那么程序就會首先執(zhí)行old(),然后執(zhí)行spyOnUser(),F在新的事件處理程序添加在了元素上
,之前的注冊過的(如果有)也被包含了。
最后一個問題:如果你想移除其中一個事件處理程序呢?現在我還不是很確定。你需要通過一些方法編輯element.onclick(),我還沒有研究過
這個問題。
其他模式
我們看到傳統(tǒng)模式非常的簡單易用,但是當你給一個事件添加幾個程序的時候的解決辦法還是比較丑陋的。W3C的事件處理程序很好的解決了這
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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